【已解决】
2012-04-06
胡
先生
投诉 精心团
本人于2012-03-23在精心团(http://www.jingxintuan.com/)购买手机壳一个,在没有收到任何快递公司通知收货情况下,收到货物(签收先快递公司叫我单位保安签收的)。在收到货后。打开发现手机壳已经变形压坏!本人已经第一时间通知该网站!网站同意退货,但快递费要我承担!原因是“页面是有标明本品为易碎品,收货时,应先验货、再签收。如您签收商品前发现商品破损等问题,请当场拒收,否则无法追究快递责任,一旦签收无法判定是否使用中损坏,故不可无条件退货。” 我觉得第一,单上根本没有标明,易碎品,收货时,应先验货、再签收!第三、单上根本没有写明本人签收,我根本没有收到任何快递公司收货电话,快递公司只叫我单位保安签收!签收人也是保安!不是我!我也已经在收到东西时,第一时间通知网站!况且外包装无损情况下,快递公司是不负责的!团购网没有在快递单上做足易碎品等有效标示,更加没有写明本人签收,我根本不能做到验货,收货!这个责任应在网站,网站把自己的责任推卸在我的身上!经营手法存在严重问题!
- 投诉编号:16557
- 投诉类型:
产品服务
- 投诉网站的名称:精心团
- 投 诉 人:胡
先生
- 投诉时间:2012-04-06 10:04:14
- BCP已于2012-04-09 15:07:11 将此投诉转交给精心团。
您好,我们公司本身已经在页面上和快递单上注明代签也算是本人签收,而且有注明此为易碎品,需要验货,而且,即便外包装完好,如果内容物是有损坏,在验货的时候有快递人员在场,一样是可以退货,索赔的,但是胡先生表示并没有注明或者暂时没有看到快递单号上有注明,我们这边也站在顾客的立场上,为胡先生把快递费用负责,但是,再次申明,我们公司只承担10元的快递费用,请胡先生尽快把货物寄回寄回以下的地址,“广东省 广州市 海珠区 万寿路南二街14号401 13427572673 周嘉茵”,邮费由您先付,我们会为您作退款处理,请您邮费在10元以内,请不要货到付款,我们是拒收一切货到付款的货物的,如果货到付款,所造成的损失,由顾客统一承担,并在退款单上注明为什么需要退货,还有您的联系方式,请自收件后的七天内发快递回商家,过期概不负责,发了快递之后可以再申请退款,并附上您的快递单号和快递公司,感谢您的配合!麻烦您了,感谢您对我们的谅解和支持与配合!
解决时间:2012-04-09 15:16:55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