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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中】 2012-02-21   史 先生 投诉 当当网
本人12月19日01:40-08:49于当当网先后成功下单购买的0.1元的GF畅透泡沫洁面乳(旅行装) 50g 赠品(7个订单),当当网在无电话无短信通知并且未告之本人得到许可之下,以“赠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商品缺货”为由,于12月19日对尚未发货的订单相继采取擅自强行取消订单,将订单视为无效,拒绝履行其发货义务。当当网的处理态度实属令人愤怒。同时,当当网肆意单方面解除合同,此举严重违反了合同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涉嫌“假促销、真宣传”、恶意炒作、商业欺诈。故投诉,要求当当网继续履行合同,按原订单发货处理;同时要求当当网向消费者公开道歉,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事件发生后当当先后在各个网站发表声明声称该商品为赠品,网站明确写明先到先得,数量有限,因此只能按照下单先后顺序发货。针对当当网的声明,首先请当当网公布库存数量证明,库存不够,可以联系高夫补货,所以库存数量不能作为取消大量订单的借口:第二,请当当网公布本次确认发货的订单数和取消发货的订单数,以证明他们确实“发货”:第三,作为一家美股上市的成熟电子商务企业,当当网应当有十分完备的库存管理系统与销售平台衔接,不可能发生平台订购数量超过库存数量的情况,并且库存不够也不能立即取消订单,毕竟高夫生产的是日用品不是一次性艺术品,库存不够,可以补货,而不是单方面取消订单。除非当当网从此不再销售高夫的此款产品。个人认为,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当网在活动页面标记“赠品”,但消费者需要支付0.1元,不符合赠与的法定构成要件,名为赠与合同,实为买卖合同,以赠与之名行超低价促销之实。2、消费者成功下订单并收到当当网发送的确认发货邮件的,依据当当网制定的交易规则,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当当网即应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按照约定时间发货。当当网所说的缺货并非解除合 同的法定理由,即使当当网在单方制定的用户协议里约定缺货时可以解除合同,也属于霸王条款,应该被认定为无效。3、当当网所售的商品是法律上的种类物而非特定物,即使真的缺货,还可以再进货之后交付给消费者。4、当当网在活动页面提示“数量有限先到先得”,但实际库存数量多少,消费者无从判断,如果任由商家以“缺货”为由随意单方解除合同,消费者权益无任何保障,也容易助长 “假促销、真宣传”现象出现。
  • 投诉编号:15702
  • 投诉类型: 合同承诺
  • 投诉网站的名称:当当网
  • 投 诉 人:史 先生
  • 投诉时间:2012-02-21 12:02:15
  • 所购商品或服务:商品 GF 高夫 畅透泡沫洁面乳(旅行装)50G
  • 网友诉求:希望本人投诉能引起相关负责人的重视,维护我们普通消费者的权益。我要求当当按当时订单发货或者等价赔偿并承担长时间不发货带来的相应损失,不要找任何借口为自己的过错推脱,也希望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为我们做主,惩治这些违背诚信和法律的不道德公司!!
  • BCP已于2012-02-23 16:50:12 将此投诉转交给当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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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说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声 明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