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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中】 2012-01-04   罗 先生 投诉 卓越亚马逊
事件始末: 2011年12月29日亚马逊中国(http://www.amazon.cn/)在其网站的“分秒必争”活动中推出一款商品:“GIORDANO 佐丹奴 羽绒系列 女式 轻暖可拆帽修身羽绒服01371599001 ”。其分秒必争促销价在下单最终优惠后结算为14元。确认下单订购之后,收到亚马逊email订单确认,订单编号:C01-0995243-7314425 。随后在其“我的订单”查询界面显示约在2012年1月12日左右发货。 但是,在2012年1月1日,众多购买到此商品的网友登录亚马逊网站后发现“我的订单”查询界面中该订单所有信息已被删除,联系亚马逊客服后被告知此订单被亚马逊单方面取消,理由是缺货和价格错标。网友对亚马逊此事件提出四点不合理之处:1,商务部12月23日发布《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网络零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商电函[2011]1119号 )中特别提到:“网络零售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单方面无理由取消订单”。但时隔仅一周后,2012年1月1日亚马逊单方面未和消费者沟通便取消订单并将所有记录删除。对商务部法规置若罔闻。2,亚马逊对取消订单解释是:缺货且标价错误。对此我们要问:一,亚马逊解释缺货,但缺货为何在秒杀页面标注限量4000多件,亚马逊在秒杀活动中是否应对其进行设定,超过库存上限就无法购买,如果库存不足为何消费者仍能秒杀成功?且事后第二天该商品仍有货销售,甚至直到1月3日11点该商品仍有货上架销售,并有客户买到。 二,亚马逊解释标价错误,但该商品是“分秒必争”秒杀活动商品。该活动中也有许多书籍1和商品以1元或零点几折出售。所以该羽绒服以14元标价出售消费者觉得在情理之中,并未有何不妥。不知秒杀价和标错价是否由亚马逊单方面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想卖就是秒杀价,不想卖就是标错价。而且即使如亚马逊所言是缺货和标价错误,那也是亚马逊自身工作造成的失误,其理应与消费者协调解决,而无权单方面取消并删除订单。另外,已有部分以秒杀价购买此商品的客户陆续收到货,这是否意味着是对购买相同商品的消费者采取区别对待。3,亚马逊一直强调“只有当我们向您发出送货确认的电子邮件通知您我们已将产品发出时,我们和您之间的订购合同才成立。”,但此前在亚马逊所涉“25元门”、“硬盘门”等事件中已有多位法律界人士对此条款做出了反驳(相关视频及报道网上都能搜索到)认为亚马逊所制定的是霸王条款,违反国家法规。时隔两年,亚马逊依然以此为理由。企业自己的规定为何能一直凌驾于国家法规之上。4,亚马逊选择2012年元旦一大早删除订单,在节日里对消费者心理和感情造成伤害,同时也使得消费者由于相关管理部门及媒体节日休假而无法投诉。综上所述,亚马逊对此事件的处理和解释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希望亚马逊能正视此事,做到以下几点:1、公开对此事作出合理解释,并书面道歉。 2、恢复被删除的订单,按订单合同发货。3、采取措施,保证即使订单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客户也能查询到订单记录。4、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对其不合乎国家相关法规的条款进行改正。最后,对亚马逊中国相关工作人员在处理此事中付出的辛苦努力表示谢,并诚挚地希望亚马逊中国能以此事为鉴,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秉承其提出的“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诚实守信,勇于担当。祝愿亚马逊中国事业兴旺、成为中国消费者的首选上商城。
  • 投诉编号:14478
  • 投诉类型: 合同承诺
  • 投诉网站的名称:卓越亚马逊
  • 投 诉 人:罗 先生
  • 投诉时间:2012-01-04 02:01:55
  • 所购商品或服务:佐丹奴女式羽绒服
  • 网友诉求:恢复订单发货,并且赔偿道歉
  • BCP已于2012-01-04 15:49:29 将此投诉转交给卓越亚马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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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说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声 明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