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中】
2011-11-11
邓
女士
投诉 淘宝网
第一,根据《淘宝规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卖家拟在淘宝商城开展的经营活动不超过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但查询该公司的工商部门登记的经验范围并无婚纱摄影这一项。不知道你们淘宝是怎么审核通过的呢?
第二,未收到货或者享受到相关服务,即点发货。
第三,向客服要求延长确认时间,曾被告知不能延期太长时间,只能几天的延长,其目的是否是趁客户不注意,忘记就自动确认收货。
第四,这次自动确认前,曾向该商城所有客服提出不止一次延期申请,但无人理我,致使自动确认。
第五,客服服务态度差,出现问题联系时,干脆采取不理不睬的方式。
第六、投诉以后,该商场客服推卸责任,一会说钱是在支付宝里,因为钱没有到他们账户,他们无责,一会又说提供服务的是商家,他们只是个发布信息的平台,没有责任。
第六、其承诺工作时间是8:30-22:30,但大多数时间旺旺都不在线,致使无法联系客服。
第七,到了青岛婚纱实体店以后,没有网上宣传的那样,完全不相符。第八,商品运费写明为卖家承担运费,但实质是需要买家承担甚至多大上千元的运费,此问题已由买家向贵网发起了很多次投诉,但是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希望贵网能引起重视。
第九,该产品存在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项法律法规。
第十,我申请商城:“正品保障”全额赔付,再加赔偿我与淘宝商城客服热线联系的电话费,并书面道歉。
耽误了我的婚期,导致我结婚都没有用上婚纱照,
- 投诉编号:13115
- 投诉类型:
虚假信息
- 投诉网站的名称:淘宝网
- 投 诉 人:邓
女士
- 投诉时间:2011-11-11 10:11:40
- 所购商品或服务:http://item.taobao.com/item.ht
- 网友诉求:赔偿我的全额婚纱费用,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
- BCP已于2011-11-14 16:04:47 将此投诉转交给淘宝网。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