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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中】 2011-10-25   贺 先生 投诉 淘宝网
我于2011年7月,通过青岛购圆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所开的淘宝商场购买了一套婚纱摄影服务。我是和该卖家和提高服务的商家都达成了的一个民事合同,都作为民事责任的主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与该商场青岛购圆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达成一个服务合同关系,与提供服务的青岛王的宫殿摄影会馆达成一个买卖关系,但随后两家公司的服务等表现都让作为消费者的我感到非常不满意,本来结婚时一件喜事,但我不得不怀着承重、惋惜的心情在贵网进行投诉。 第一,根据《淘宝规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卖家拟在淘宝商城开展的经营活动不超过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但查询该公司的工商部门登记的经验范围并无婚纱摄影这一项。不知道你们淘宝是怎么审核通过的呢?并且该公司的注册也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我也将会向当地工商行政部分进行举报,查询究竟是政府的信息提供错误,还是企业注册有问题,通过当地部门进行核实后,我再向你们淘宝和杭州315进行举报,真不知道你们淘宝如何能审查通过呢? 第二,未收到货或者享受到相关服务,即点发货。 第三,向客服要求延长确认时间,曾被告知不能延期太长时间,只能几天的延长,其目的是否是趁客户不注意,忘记就自动确认收货。 第四,这次自动确认前,曾向该商城所有客服提出不止一次延期申请,但无人理我,致使自动确认。 第五,客服服务态度差,出现问题联系时,干脆采取不理不睬的方式。 第六、投诉以后,该商场客服推卸责任,一会说钱是在支付宝里,因为钱没有到他们账户,他们无责,一会又说提供服务的是商家,他们只是个发布信息的平台,没有责任。 第六、其承诺工作时间是8:30-22:30,但大多数时间旺旺都不在线,致使无法联系客服。 第七,退款并无全额退款,还差20多元的费用未退还。 第八,商品运费写明为卖家承担运费,但实质是需要买家承担甚至多大上千元的运费,此问题已由买家向贵网发起了投诉,希望贵网能再次引起重视。 第九,该产品存在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项法律法规,我下面再详细提供部分。 第十,我申请商城:“正品保障”赔付,再加赔偿我与淘宝商城客服热线联系的电话费,并书面道歉。 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如下:
  • 投诉编号:12701
  • 投诉类型: 经营主体
  • 投诉网站的名称:淘宝网
  • 投 诉 人:贺 先生
  • 投诉时间:2011-10-25 02:10:10
  • 所购商品或服务:3999元!享原价16999元,青岛“海景婚纱摄影+蜜月旅行
  • 网友诉求:申请淘宝商城:“正品保障”赔付,再加赔偿我与淘宝商城客服热线联系的电话费,并书面道歉。
  • BCP已于2011-10-25 15:59:18 将此投诉转交给淘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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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说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声 明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