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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中】 2011-10-21   卢 女士 投诉 蚂蚁汇
自己的原因导致了此事的发生,还怪罪黑客所为,简直是侮辱消费者的智商。 另外,看不惯的是滥用法律条款,还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那么我们也根据一下中国的法律,账户里面的券款作为消费者完全可以理解为是赠与,也可以理解为商家的促销附赠品。试问一句,你们所称的黑客所为,请提供相关证据,时间、攻击IP、攻击量、数据库被注入表、及植入内容等等......难道一个黑客费了半天劲就为了给每个账户发80元啊?这种说法你们自己相信不?? 既然你们喜欢引用法律,那我这里也引用一下。 根据《电子签名法》,数据电文的效力获得法律的认可。订单确认时间、订单及确认Email等都可以作为商家确认此合同合法的最好的证据,消费者可以要求网站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未经证实的黑客行为不能作为买卖合同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理由,卖方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可以解除合同,蚂蚁汇私自取消订单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试问,你们发的这则公告,及你们所称的“黑客所为”在法律上会被认可吗?我建议你们在引用法律前,先咨询下律师。
  • 投诉编号:12629
  • 投诉类型: 其他
  • 投诉网站的名称:蚂蚁汇
  • 投 诉 人:卢 女士
  • 投诉时间:2011-10-21 12:10:44
  • 所购商品或服务:http://www.mayihui.com/store/4
  • 网友诉求:给我们发货
  • BCP已于2011-10-21 15:04:22 将此投诉转交给蚂蚁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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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说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声 明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