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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中】 2011-09-03   王 先生 投诉 淘宝网
9.1淘宝上的交易购买了4件商品,到目前为止商家不发货,打淘宝投诉电话。淘宝的专家解答:由于第三方软件问题造成商品价格,要取消交易。但这些都是淘宝的一家之言。我作为消费者已经付款,并且交易成功等待卖家发货。淘宝就有义务督促卖家发货完成合同,如果由于是第三方软件的原因应该要求第三方来补偿商家的损失。
  • 投诉编号:11472
  • 投诉类型: 合同承诺
  • 投诉网站的名称:淘宝网
  • 投 诉 人:王 先生
  • 投诉时间:2011-09-03 03:09:14
  • 所购商品或服务:皮带、包、衣服
  • 网友诉求:要求发货。如果赔偿要求精神赔偿和经济赔偿
  • BCP已于2011-09-05 11:03:43 将此投诉转交给淘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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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说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声 明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