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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知道相关法规
2011-03-22 10:49:25 来源:人民日报
电视购物和网络购物环境的建设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要根据电视购物和网络购物的特点,从规范交易主体、保障知情权、严把支付环节、畅通维权渠道、完善售后服务等方面加强规范和管理。当然,国家有关部门已在抓紧制定相关措施,以弥补管理上的缺失和不足,如2010年1月10日国家广电总局实施的《关于电视购物频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2010年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实施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及2011年1月7日商务部印发的《关于规范网络购物促销行为的通知》等。这些措施明显加大了对电视购物和网络购物市场的管理力度,相信对于建设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必将产生重要作用。另外,快递服务行业积极推进的“先验货后付款”措施,以及相关企业主动设立的“先行赔付保证金”,也正在成为保护电视购物和网络购物安全的重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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