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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团购协议竟有“如假不退”
2011-03-14 09:43:59 来源:辽沈晚报

   “我算见识到了,团购商家可比实体商家霸道多了。 ”家住沈阳市沈河区的读者赵乐芬对记者抱怨道,“竟然在协议里就直接写明‘如假不退’。 ”

    赵女士在一家广州的团购网站看到,平时在大商场卖上千元的名牌手包,在这里只要100元就可以买得到。“这连十分之一的价格都不到,品质能有保证吗?” 赵女士看着超低的价格不由得产生了怀疑。于是她开始翻看网站的用户协议。结果在用户协议里他看到了“明确提示:请抱有必需购买‘能够支持验货的专柜正品行货’顾客止步,也请您在购买后勿以‘骗子’和‘假’的理由要求退货,本网站一概不处理!”,“如果网民购买后发现商品存在轻微的跳线、小面积的瑕疵等问题,不能看作是质量问题。”等字样,同时该网站还指明:“团购商品为特价商品因此无法开具发票,敬请谅解。 ”

那么网站方的霸王条款是否有效呢?消费者遇到此种陷阱就没有办法了吗?记者为此采访了律师吕传海。

 

吕传海对此解释道:并不是所有网站提出的用户协议都是有效的,一个购物网站提出的种种条例,首先必须符合消费者权利保护法以及国家三包法等相关规定。

 

“这里有三点是必须要遵守的,若其规定违反了以下三项其中的任何一项,店家所规定的内容均是无效的。 ”吕律师解释道,“第一点就是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点是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点是要遵守国家对于商品售后‘三包’的相关规定。因此赵女士遇到的团购网站上写的用户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买到假冒产品的消费者依然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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