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电商新闻 > 正文
    
春节团购券吃了“闭门羹” 消费维权见实效
2011-02-09 10:18:47 来源:福州晚报
消费者在网购消费过程中如遇困难,可拨打BCP投诉中心热线:4006-400-312或登录www.sinocredit.net进行消费维权(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编者:团购作为一项让利活动,其商家目的一般是两种情况:促销和广告。不管是出于哪种目的,商家在成本上确实是有让步的,因此精明的商家往往会对参与团购的商品或服务提出一些限制条件,节日期间不得使用是经常被事先约定的一项。这种对消费者区别对待的方式是否合理,各方说法不一,暂不评论。案例中这期团购,商家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拒绝春节期间接待使用团购券的消费者,无论从何种角度说,都是不能被消费者接受的。小编提醒团购网站应以保障消费者利益为前提,一方面,在于商家洽谈合作时考虑周全,另一方面在团购执行时对消费者尽到如实承诺和提示的义务,最后在发生案例中情况时,起到善意和负责任的协调者的作用。

福州团友春节使用团购券吃了闭门羹 工商局:商家说法不算数

团购来的消费券春节期间不能使用?4日中午,消费者周女士带着团购券来到福州津泰路上的谭耀明美发店染发。不想,吃了闭门羹。

据周女士介绍,1月20日,她花128元在猎团网上购买了谭耀明美发店的团购券。4日,她带着券来到津泰路上的谭耀明美发店想染发。店内工作人员却告诉她,春节期间团购券不能使用,让她元宵节过后再来。“我当时问他们为什么。他们只说这是规定。可是券上面只写了‘有效期至5月31日’。”周女士说。

她拨打12315热线投诉。鼓楼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的工作人员马上赶到现场。经查,周女士的团购券上确实没有标注节日期间不能使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在消费券有效期内,消费者有权享受商家提供的服务。经调解,4日,谭耀明美发店最终同意为周女士提供染发服务。

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友情提示

消费者在网购消费过程中如遇困难,可拨打BCP投诉中心热线:4006-400-312或登录www.sinocredit.net进行消费维权(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