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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在市场监管中强化信用监管理念
2021-01-19 09:26:30 来源:源点credit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时强调,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审批,材料不全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就可以容缺受理;企业年报申报不需要跑窗口排长队,上网动动手指就能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信用分级确定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相较传统监管更加精准规范;联合惩戒令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信用修复帮助失信者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弥补信用缺陷……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分级监管、事后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以及信用修复等一系列措施逐渐深入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正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释放改革红利,积极护航企业发展。

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和基础,更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对企业而言,进行信用积累,形成信用肖像,可以让守信者获得更好的行政、融资服务,更低的监管、交易成本,充分享受信用红利;失信者则视情节严重程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采购、资质审核、信贷融资等方面付出受限被禁等高昂代价……信用监管推动企业由被动从属地位回归主动主责地位,促进企业经营行为不断规范,企业主体责任更好落实,市场自治水平有效提升。对政府而言,通过实现不同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产生更强的威慑力和戒惧感,降低监管风险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及执法精确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时强调,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了尽快适应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工作应继续强化信用监管理念,着力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完善信用监管配套制度,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强对基层一线监管人员的指导培训,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让市场主体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信用监管各项措施,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作用,为公众监督创造有利条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信用监管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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