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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征信平台”谈到“文明创建”
2017-08-21 09:07:03 来源:高邮日报
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不管理,但是在创建工作推进的过程中,需要这种惩戒机制,让市民切实体会到“失信”的代价,形成“不能违反”“不敢违反”的氛围,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城市管理的力度和效率。

近年来,针对企业和个人的征信主体不断地增长。数据显示,从2012年到2016年,企业征信主体增加了1倍以上、个人征信主体增长了4倍。由此,笔者认为,如果在文明城市创建等各类事关市民福祉而又需要市民配合参与的城市品牌创建工作中引入征信平台,或者形成更大范围诚信体系建设、城市荣誉体系建设的综合平台,很多涉及市民的常抓常反复的“老大难”问题或许能找到解决之道。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主体是市民,但一些市民自身却存在着不符合文明规范的积习。创建工作中要改变这些市民的不文明习惯,势必会引起他们的不适甚至反感。而市民支持率和参与度是文明创建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创建工作能够深入人心的关键,如何破解这一问题成为创建的一个难题。这就需要我们创新方式方法、引入制度监管、科学推进创建。

引入和深化制度监管,最重要的是利用“征信平台”中的“失信追究”机制来提高管理的效能。比如出摊经营问题,在查处的过程中如能与业主的执照办理、银行的诚信记录甚至贷款、子女升学就业关联起来,这样管理就能做到事半功倍。当然,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不管理,但是在创建工作推进的过程中,需要这种惩戒机制,让市民切实体会到“失信”的代价,形成“不能违反”“不敢违反”的氛围,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城市管理的力度和效率。这样的管理,才能让市民真正成为支持管理、理解管理并且参与管理的城市主人,能够幸福地分享创建带来的城市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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