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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必须加快告别失信、迈向信用城市行列
2017-07-19 09:02:33 来源:中宏网
信用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最大效益,城市必须加快告别失信、迈向信用城市行列。同时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创建信用城市不只是一个向文明致敬的过程,更是一个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过程。

7月18日上午,由国家发改委指导,新华社、杭州市政府主办的首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在杭州开幕。图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致辞。

7月18日上午,由国家发改委指导,新华社、杭州市政府主办的首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在杭州开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在会议上作了精彩发言。连维良表示,信用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最大效益,城市必须加快告别失信、迈向信用城市行列。同时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创建信用城市不只是一个向文明致敬的过程,更是一个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过程,它所带来的那种大气磅礴又细致入微的文明力量,正越来越多地被我们所感知。

以下为发言实录:

连维良:

尊敬的周宗敏副总编、冯飞副省长、徐立毅市长;尊敬的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一到杭州,我们就深切地感受到,这里推动信用建设的浓厚氛围:在公交车上,凡是有芝麻信用分的市民都可以先乘车后付款;在无人超市里,不再有收银员,顾客可以直接带走商品,离店就自动完成了支付;在图书馆里,在宾馆酒店里,在骑行共享单车时......众多场景都能感受到信用的价值。在杭州,信用可以“当钱用”,无现金信用支付让市民生活更加便捷,同时也让这座城市变得更有信用了。诚信正在这里落地生根。

说到信用与城市的关联,我们听到的也不都是好消息,比如今年4月有媒体曝光:全国490多个地方政府进入了“老赖”名单。某个县级政府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县政府3.24亿元资产被冻结,县政府领导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受到影响。经我们核实,包括各级地方政府、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被列入“老赖”名单的远远不只这个数字,总量高达5000多家。

两个月前,我们下决心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目前已有3800多家履行了义务,整改履约率达77%。尽管名单上大多是县级以下政府及其部门或基层自治组织,但暴露出政府机构对信用缺乏重视的形势十分严峻。如果一个地区的行政管理者都失信了,那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就无从谈起。

今天我们在这里参加首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二百多个城市的领导、嘉宾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汇聚一堂,围绕城市信用建设发展畅谈真知灼见,十分有意义。在此我首先要向论坛主办方,新华社、杭州市政府,表示感谢。向给予大力支持的浙江省委省政府,向承办这次论坛的中经社、杭州市发改委、蚂蚁金服表示由衷的感谢。你们为我国推进信用建设搭建了一个极好的交流平台。下面愿与大家分享几个观点。

一、信用建设迎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期,城市管理者应当认清形势迅速跟进。

修德立诚,人所以立身;崇德向善,国所以致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早在浙江工作时就提出“要高度重视信用建设,努力打造信用浙江”,并且深刻指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

去年,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7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李克强总理连续两年在全国“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加快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建立起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建立完善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经营者付出高昂代价。

在上周刚刚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法治体系。李克强总理要求,要加强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信用、人才保障。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都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去年一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6个对信用建设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的改革性文件。可以说,国家层面的信用建设制度框架已基本完备。

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加强信用建设的呼声日益高涨,公众对信用服务和监管的需求日益迫切,信用建设工作推进日益深入。自201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发布以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归集39个部门、所有省区市和37家市场机构等各类信用信息约33亿条,“信用中国”网站日访问量突破500万人次,联合奖惩机制迅速扩围,已累计签署25个备忘录。

一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以及高校组织等纷纷加入信用共建队伍,信用建设获得越来越广泛的共识与支持。国有重托、业有热盼、民有合力,信用建设迎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期,多种信用建设探索与实践正恰逢其时。

作为城市管理者,应该紧跟中央步伐,充分认清新形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开创城市信用建设新模式,打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信用城市,以义不容辞的精神,以责无旁贷的担当,以前所未有的作为,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向深入。

二、城市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阵地,城市管理者应当主动作为积极探索。

商品经济是城市诞生的主要原因,而商品交换的重要基础是诚信。诚信既是城市产生和发展的基因,也是城市文明的底蕴和标志。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城市无疑是先行先试的重要阵地,地方政府无疑是引领城市信用建设的最佳实践者。

2015年和2016年,43个城市先后启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重点难点问题上探索创新、率先突破。我们利用大数据手段对全国659个城市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监测和评价。从阶段性评估结果来看,既有一些城市不断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也有一些城市因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及时而被警示或约谈,城市信用建设的不平衡性和差异性比较明显。

比如,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沈阳第一个全部完成全市33万个体工商户换码工作,贵州、河南、湖北3个省也已全面完成,但相当比例的城市尚未启动这项为市场主体明确“身份证号”的重要工作。297个副省级和地市级城市中,仅3个城市没有重错码,超过一半城市的重错码率在1%以上,甚至有2个城市达10%以上。

在信用网站建设方面,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的信用网站已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发布信用承诺、信用警示、红黑名单、联合奖惩典型案例等信息,并畅通信息异议处理渠道,实现了多样化的信用服务和信息公开功能。但还有1个省会城市、83个地级市和286个县级市没有开通信用网站。

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方面,惠州已机制化地向“信用中国”网站上报“双公示”信息,上报量超过100万条,但还有一些示范创建城市上报量为零。根据第三方评估反馈的情况来看,不少城市未做到“双公示”信息的无遗漏公开,未建立信息及时更新机制,数据质量也不高。截至今年6月底,仍有1个省会城市、56个地级市和217个县级市未开通“双公示”栏目。

在信用联合奖惩方面,义乌出台了43个领域的联合奖惩实施细则,制定实施104项激励措施和212项惩戒措施。但不少城市仍未落实联合奖惩措施,仍未建立奖惩效果反馈机制。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统计,分布在全国各城市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总数达1700多万条,其中黑名单数量最多的一个地级市高达28万条,黑名单最多的一个县级市高达3万多条。对于这些黑名单主体,城市政府开展联合惩戒和专项治理已刻不容缓。今年下半年,我们将通过分领域启动失信专项治理的办法与多个城市对接这些黑名单。

在信用应用方面,南京创新性地推行信用惠民举措,对“诚实守信好市民”给予乘坐公交4折优惠、免押金办理图书馆读者证、医院就诊先看病后付费等优惠便利。苏州推出覆盖全市常住人口的市民信用评价产品“桂花分”。北京海淀区发放中小企业信用贷款12.6亿元。宿迁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七大领域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近2万次,招投标中标企业投诉率下降30%。

在信用立法方面,上海今年率先出台我国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地方法规,意义深远。此前,无锡、泰州等城市也颁布实施了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但不少城市连信息共享机制、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等基本的信用建设制度都还没有确立。

城市信用建设是一项事在人为的创新性工作,也是一项披荆斩棘的改革性工作,重视程度越高,抓的力度越大,收到的成效就会越明显。信用可以成就一座城市,一座城市也会因失信、因营商环境不良而陷入困境。一个严重失信事件经过社会舆论的持续发酵,产生的恶劣影响很难消除,对所在城市的相关产业和诚信形象将造成严重打击。这种“一丑遮百俊”的效应需要引起城市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三、信用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最大效益,城市必须加快告别失信、迈向信用城市行列。

信用能够激发一个城市的活力,是一个城市的金字招牌。今年,我们已经收到来自20个省区市的50多个城市申报第三批信用建设示范创建城市,全国城市开展信用建设的热情十分高昂。打造信用城市,城市管理者应当凝聚合力、真抓实干、久久为功。

第一,要将诚信纳入城市核心文化。城市管理者应当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承和弘扬诚信文化,将诚信品格融入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内核,将诚信理念植入百姓的内心深处,坚持诚信立市,使诚实守信内化为市民的精神追求,外化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第二,要将信用嵌入城市治理理念。在全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是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的重要思路和手段。上个月,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大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被评为最具网民获得感的“放管服”十大举措之一。建立各类主体信用记录,将信用信息嵌入行政管理过程中,区别不同信用状况实施分级监管,瞄准违法失信风险开展精准监管,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市场主体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更有效率地发现和整改问题。

第三,要把奖惩机制导入所有重点领域。联合奖惩是信用建设的核心机制。城市政府要贯彻落实好国家层面已经出台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并且对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进一步在所有重点领域建立起联合奖惩对象名单及管理办法,细化联合奖惩措施,并嵌入平台系统,信息化地执行落实,真正构建起“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的联合奖惩大格局,使“不愿失信、主动守信”形成风气。

第四,要让共享平台覆盖所有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信用建设重要的基础设施,平台中信息数据的丰富程度、质量水平直接影响城市信用建设的深入程度。对于城市所有个人、企业和各类组织的信用信息,市级平台应当做到全覆盖,并逐级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我们将通过全国平台这个“总枢纽”,向各城市开放全国信息共享服务,丰富市级平台的跨区域跨部门信息。

第五,要让信用服务遍及生产生活。城市管理者要善于挖掘信用信息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要注重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创造更多的信用应用需求和场景。我们鼓励城市政府开通信用门户网站,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鼓励城市政府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向金融机构开放,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使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鼓励信用服务机构运用信用积分,在交通出行、医疗付费、休闲旅游等方面为市民提供便捷服务;鼓励将信用信息融入公共服务和市民生活,实施信用惠民举措。城市管理者需要思考信用建设如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使百姓富有获得感,更多释放信用红利。

第六,要让信用宣传走进千家万户。城市管理者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政策权威解读等方式,广泛宣传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用法规制度。通过设立“诚信日”,编制市民诚信手册,推动诚信宣传进课堂、进社区,拍摄诚信主题微电影等宣传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培养全社会“知信用、讲信用、用信用”的行为自觉。

信用城市到底应该长什么样?这需要我们共同打造。“信用有价”的实践应该在更多场景落地:在停车场可以先离场后自动扣费;办理公共事务,可以先办事后补资料;守信企业可以获得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优惠政策、财政资金等方面的更多支持,可以获得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发放的纯信用贷款;诚信个人可以优先获得创业培训、金融扶持、人才推荐等就业服务……这些都是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给市民生活、企业成长、城市发展带来的积极改变。

同志们,朋友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创建信用城市不只是一个向文明致敬的过程,更是一个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过程,它所带来的那种大气磅礴又细致入微的文明力量,正越来越多地被我们所感知。希望通过此次论坛,能够汇聚众智、推进共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信用建设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祝愿并坚信这次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一定能够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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