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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严重失信,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2017-11-14 08:37:44 来源:江苏网络广播电视台
目前,江苏省泰州市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正在进行,不少泰州市民关心公租房的审核和退出机制。申请到公租房后可以一直住下去吗?不缴租金会有什么后果吗?

目前,江苏省泰州市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正在进行,不少泰州市民关心公租房的审核和退出机制。申请到公租房后可以一直住下去吗?不缴租金会有什么后果吗?记者采访了泰州市住建局房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

泰州市民关心的其实是保障房的退出机制,记者采访中也了解到,有部分家庭原先属于低收入家庭,政府按照政策为其配租一套公租房。后来,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买了房买了车。根据相关住房保障政策,应当退出保障。但由于之前没有强有力的退出措施,遇到住户拒不配合赖着不走的情况,只得一拖再拖。

泰州市住建局房管部门住房保障科科长刘广银介绍,今年3月,泰州市出台了泰州市区住房保障诚信管理办法,上述行为将被确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泰州市区住房保障征信系统“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部分家庭,5年内将不得享受泰州市区住房保障政策。

近年来,泰州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体系,提高了住房保障申请审核的准确率。建立健全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审核机制,并在泰州市区设立近70个基层住房保障服务窗口,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为住房保障收入审核和信息比对夯实基础。开发功能完备的比对软件,通过后台数据共享、前台数据及时交换,完善部门之间分办和转接流程,实现住房保障申请家庭与审核部门之间的高效无缝对接。

近三年,泰州市区累计比对公租房、租金补贴等各类保障对象信息2227条,初审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象585户;连续三年,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未发现准入把关不严的问题。

在先前的失信案例中,有一部分是长期拖欠租金、申请保障房后实际并不居住甚至转租他人的情形。有的申请人被纳入公租房保障后,因为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实际居住,又拒付租金,住房保障部门会通过媒体公示的方式,对其家庭的失信行为和即将采取的处理方法进行告知,结清所欠租金,并按要求退出承租的房屋。

“出台泰州市区住房保障诚信管理办法,健全监管机制,就是要让最迫切需要改善住房的家庭获得保障,实现公租房资源公平善用。”刘广银说。

据了解,泰州市已形成了住建、民政、经信等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对住房保障实施过程中的家庭和单位失信行为作出具体规定,完善失信惩戒流程,并通过大数据平台,将保障对象失信行为与个人和单位社会信用等级挂钩,实现了信用记录共享。前不久,住建部向全国推广了我泰州市在住房保障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

据悉,目前,泰州市已收回房屋32套,追缴租金34915元;13户住房和收入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且有失信行为的家庭,21户拖欠租金家庭的失信行为被记入征信管理系统“黑名单”,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处理。

泰州市住房保障创新不断

2013

搭建住房保障基层管理服务网络。在街道社区设立70多个住房保障基层服务窗口,聘请近百名专(兼)职住房保障协理员,搭建了泰州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住房保障基层服务网络”。

2014

顺应国家户籍改革趋势,率先在全省打破户籍壁垒,将在泰州连续居住满2年,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纳入经济适用房保障范围,实现了外来人员在住房保障上的“同城待遇”。

2015

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现公共租赁住房属地管理、租补结合、梯度保障,住房保障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扩大了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

2016

泰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取消社会保险缴费年限限制;将以船为家渔民纳入泰州市区住房保障范围。当年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居全省第三位。

2017

探索保障性住房弹性退出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泰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售转换实施细则》和《泰州市区住房保障诚信管理办法》,通过保障方式的弹性转换和保障家庭的信用管理,加强后续监管,解决了保障房普遍存在的“退出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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