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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矿化工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1-07-14 09:20:03 来源: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各相关企业:

根据原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08年后相关职能划入商务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精神,我会被批准成为全国首批行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单位。

根据商务部和国资委的统一部署,我会制定了《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行业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并于2007年4月4日在我会四届七次理事会上表决通过。

本项工作自2007年4月10日正式启动,并于2007年8月召开了首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发布会,商务部姜增伟副部长出席并向企业颁牌。截至2010年底,我会共完成119家企业的信用评级。

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会将遵循“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继续开展“五矿化工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按照商务部和国资委的要求,评价有效期满的企业需重新进行参评。

具体通知如下:

一、 评价目的

推进五矿化工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有效运用信用评价结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 参评对象

1、凡主营商品属于本商会协调范围(五金制品、建材制品、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及制品、煤炭及制品、石油及制品、化工原料、塑料及制品、精细化工品、农用化工品和橡胶及制品)的依法登记的首次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

2、有效期满三年的参评企业(即2007、2008年度参评企业)。

三、 评价的应用

评级结果计划将应用于以下方面:

1、刊登在由商务部和国资委主办的《中国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及光盘上,此书及光盘每年出版一次。向驻华使领馆、驻外经商参机构、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国际相关行业组织推荐。

2、上报商务部和国资委进行统一备案,并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广交会、展会、论坛等场合发放。

3、评价结果在商务部中国市场秩序网(www.12312.gov.cn)、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网站(www.cccmc.org.cn)、中国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进行公示并纳入到数据库中。

4、所评级企业享受投资公司提供的短期贷款融资服务。

5、享受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以及国家其他部委所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和鼓励。

6、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评价结果纳入相关商品经营资质和相关贸易促进活动参与条件。

7、将由商会统一组织向国外相关行业组织、同行业企业、采购商、国内外重要新闻媒体进行推荐、宣传。

8、通过中国电子商务中心的EC网络平台提供产品推广服务和网上交易服务。

四、 委托机构:

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五、 参评程序

(一)填写申报意向书

参与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请登陆我会信用体系建设网站(http://www.cccmc.org.cn/credit/homepage.aspx)下载填写《五矿化工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书》,并传真至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传真:010-87519001

(二)提交评价材料

提交评价资料有两种方式可以供贵司选择:

1、网上填报

我会现已开通网上申报系统。网址为www.xycccmc.org.cn。在收到贵司付款后将为贵司提供用户名和密码,贵司可直接在网上填报。

填写完成后,企业打印申报书,加盖本企业的公章和骑缝章,将申报书及相关书面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邮寄至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2、下载申请书填报

请贵司登陆我会信用体系建设网站(http://www.cccmc.org.cn/credit/homepage.aspx)下载《五矿化工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按要求打印《申请书》,加盖本企业的公章和骑缝章,将申报书及相关书面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邮寄至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同时将申报书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uyunfei@ec.com.cn。

(三)初评

在委托专业评级机构对参评企业进行调查,征求相关机构、用户等意见的基础上,商会行业信用评价委员会依据评价标准和评价模型,对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科学评价,出具《五矿化工行业企业信用等级初评书》,初步拟定参评企业的行业信用等级。

(四)公示

商会将初定为AAA、AA、A级企业名单通过商会网(www. cccmc.org.cn)、中国市场秩序网(www.12312.gov.cn)、中国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及其它网站和刊物公示,向社会征询意见。未被评定为A级以上的企业我会将向其出具本次评定意见。

(五)终审并备案

商会对公示所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核查,最终确定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并纳入信用档案。评价结果报商务部和国资委备案。

(六)颁证

商会颁发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并提交《五矿化工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

(七)复审

按照商务部和国资委的统一要求,评价结果有效期限定为三年。企业申请上一级信用等级的,不受有效期限制。商会在有效期内对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

六、缴费

根据商务部和国资委《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的精神,此项工作不以盈利为目的。请贵司于接到本通知后7日内将款汇至我会委托的企业征信机构(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的账户。在收到贵司汇款及申报材料后,即进入对贵司的信用等级评价程序。

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 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

银行帐号:0200 0590 0902 4511 825

七、联系方式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7层

邮编:100020

联系人:郭洪军  赵晓亮

联系电话:010-65882811,010-85692871

传真:010-65884109

 

企业报名咨询、企业资料邮寄、数据在线系统填报请联系:

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1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吴云飞

联系电话:010-67876100-8016

传真:010-87519001

邮箱:wuyunfei@ec.com.cn

 

特此通知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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